(中央社)
行政院今天宣布《新經濟移民法》草案規劃重點,鬆綁投資移民獲得永久居留的條件,只要符合投資營利事業新台幣1,500萬元並創造5個台灣人工作機會的條件滿3年以上,可取得永久居留權。
行政院長賴清德上午主持「新經濟移民法規劃重點記者會」,賴清德表示,提出新經濟移民法規草案是想解決兩個問題,一是產業發展有人才跟人力需求問題,第二是少子化衍生的人口危機問題。
出席記者會的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陳美伶表示,在不影響國人就業機會與薪資水準前提下,積極延攬國家發展所需的人才及人力,以強化產業升級,改善人口結構,促進國家發展。
陳美伶說,《新經濟移民法》草案重點包括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中階外籍技術人力、投資移民和海外國人及其後代取得永久居留條件,港澳居民可準用本法,預計在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圖片:行政院提供
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人口成長再七年由正轉負
《中央社》報導,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口推估報告直指,台灣人口結構的問題除了人口數下滑,113年人口最高峰達2,374萬人後,114年開始成長便由正轉負,直至150年,總人口數推估會降至1,837萬人,約僅占105年的78%。
台灣社會面臨少子化、高齡化的問題,國發會也說,這兩大趨勢會各自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以少子化來說,有三大衝擊,一是若總生育率維持現況,150年出生數會減少一半以上;未來20年,學齡人口將持續減少,第三、15歲至64歲工作年齡人口將持續減少且高齡化;事實上根據內政部統計,今年3月台灣因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達到14.05%、超越14%的門檻,已經正式跨入「高齡社會」。
國發會指出,台灣高齡化程度將持續增加,且因工作年齡人口遞減、退休年齡人口遞增,15歲至64歲的青壯年扶養負擔也會逐年增加,105年約每5.6個青壯年人口扶養一位老年人口,到了150年,可能變成每1.3個青壯年人口就要扶養一位老年人口。
針對四大對象放寬居留資格,鬆綁投資條件
《中央社》報導,目前外籍人士都是要連續在台居留5年、每年居留183天,而新經濟移民專法草案擬讓一般專業人才可放寬到「平均」每年居留183天即可,特定專業人才則放寬到連續居留3年、平均每年183天;若曾在台取得碩博士學位,也可折抵1到2年。
陳美伶說,目前投資移民條件缺乏誘因,至今只有不到20人,因此新政策將鬆綁投資標的,外籍投資人除投資政府公債外,也可投資有利國家建設或產業發展的基金、公債等金融商品,達成投資3,000萬以上等投資條件滿3年,即可取得永居資格。另也擬放寬投資移民投資金融商品的金額,不得超過匯款金額3成的限制。
最後在海外國人與後代方面,陳美伶說,將鬆綁來台條件,持中華民國有效護照可免入國許可。在取得永居資格方面,放寬無國籍國民來台工作或投資居留者,只要達到一年居留335天、或連續二年每年居留270天,或連續三年每年183天,即可取得永居;曾設有戶籍的國民子女或孫子女,可立即申請,無年齡限制。
總缺工21萬,政策再加強延攬外才
除了解決人口問題外,《新經濟移民法》也將針對缺工問題提出相關規劃,《中央社》報導,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不含農林漁牧業,2017年8月台灣總缺工21.8萬人,其中,中階技術人力缺工12萬人,主要分布於製造業,占53%;其中又以電子零組件製造業職缺最多。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陳美伶說明,去年立法院已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新經濟移民法草案進一步強化延攬國家發展所需的專業人才,重點包括:
- 工作資格條件將擴大職業類別,改採負面表列。
- 放寬高中及國中小可聘僱外籍學科教師。
- 若是五加二產業或數位創新產業,雇主條件將免除資本額須達新台幣500萬元和營業額1,000萬元的限制。
針對技術人力缺工,新經濟移民法草案中將也提出「中階技術人力」相關規範,包括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技藝有關及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或經主管機關認定短缺的技術人力,《中央社》報導,適用對象包括優先留用在台求學的僑外生,以及在台工作6年以上中階技術人力,為他們開一條留在台灣的路,第三類則是直接引進外籍中階技術人力。
賴清德強調,為避免衝擊台灣薪資水準,中階外籍技術人力會以薪資作為聘用門檻,月薪要達到平均總薪資70分位;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陳美伶說明,去年立法院已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新經濟移民法草案進一步強化延攬國家發展所需的專業人才,重點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