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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專業人士在台 工作內容與申請資格 (營繕工程/建築技術)

工作內容


從事營繕工程施工技術指導、品質管控或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技術諮詢。


申請資格


-外國人資格



一、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定取得證書或執業資格者。

二、取得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之碩士以上學位者,或取得相關系所之學士學位而有 2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註:本部已訂有具學士學位之外國人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免除2年工作經驗規定有會商機制,經專案同意者,得不受工作經驗之限制)

三、服務跨國企業滿 1 年以上經指派來我國任職者。


四、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有5年以上相關經驗,而有創見及特殊表現者。
(註: 本部已訂有外國人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免除5年工作經驗規定之會商機制,經專案同意屬具創新創業能力之新創事業者,得不受工作經驗之限制)

▲需注意的是:月平均受聘僱薪資,不得低於國內專技人員月平均薪資〈目前為新台幣47,971元〉。

-雇主資格

一、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登記之營造業者。

二、取得建築師開業證明及二年以上建築經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