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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移民:港幣25萬起可入場

為了吸引更多國外人才來台創業,並活絡台灣就業市場,因此台灣行政院推動創業家簽證的規劃,針對有志在台灣創業人士推出的政策,適合有創業想法的初創企業者申請。雖然投資金額門檻較投資移民為低,但申請程序與資格卻嚴格得多。

申請條件(則一即可)


-主要常見的申請條件


1. 獲得國內外創業投資事業投資、獲得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投資,或於政府認定之國內、國外或國際新創募資平臺投(籌)資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

2. 於一年內曾經進駐或現已進駐中央或地方政府核定之國際創新創業園區及計畫;中央或地方政府核定、直營、認定或經濟部近五年評鑑優良或認可之創育機構。

3.取得國外發明專利權、國內發明或設計專利權,或事實足認具專業技能。

4.參加國內外具代表性之創業及設計競賽獲獎,或申請政府鼓勵外國創業家來臺專案計畫通過。

5.設立未滿五年之事業並符合「具創新能力之事業認定原則」,擔任該事業之負責人、經理人或主管等職務,並投資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其他申請條件


6.申請事業或其負責人曾於國內、外具重要性之影展入圍或獲獎。


7. 獲中央政府核予創新相關補助金額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或地方政府核予創新相關補助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8.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或推薦具創新能力。

-基本申請條件


(1) 60歲以下
(2) 高中畢業
(3) 對創業有想法
(4) 無犯罪紀錄
(5) 通過體檢合格
(6) 大陸地區以外外國人士(含港澳)
(7) 投資台幣100萬元創新事業設立公司
(8) 符合開設公司條件

申請程序




港澳人士如要從境外申請,須透過大陸委員會駐香港或澳門辦事處遞出申請,並交由經濟部審議意見,內政部回覆意見。

居留條件(拿居留證)


通過審核後,便可申請並取得1年台灣居留證。後續若設立公司且有營運事實,可再申請延長居留2年,居留展延條件,以下則一即可:

1) 年營業收入達台幣300萬元以上。

2) 年營業費用達台幣100萬元以上。

3) 雇用3位台籍員工。

定居條件(拿身分證)

居留達5年:

申請者成功獲得「創家業簽證」後,必須連續在台灣合法居留達5年,每年居住超過183天。